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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将出台意见解决“择校热”问题

发布时间: 2021-11-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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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教育部在答复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第9636号建议“关于改善炒作学区房,保障教育资源共享的建议”时表示,“学区房”的出现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优质教育资源配置不均衡、校际间办学质量存在差异的问题。教育部高度重视这一问题,一手推进均衡发展、着力缩小校际差距,一手推进多校划片、治理择校和规范招生入学秩序,取得了明显成效。

  下一步,教育部将研究制定《关于构建优质均衡的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的意见》,完善政策保障措施,缩小城乡、区域、校际、群体差距,推进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从根本上解决择校热问题。同时,持续巩固招生入学政策、制度、成果,依法依规做好规范管理工作,切实促进教育公平、营造良好教育生态。

  教育部在答复中提到,自2014年起,教育部启动了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改革,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目标,推动各地形成公平完善的就近入学规则。积极推进多校划片,随机分配优质学校名额;积极推进小学、初中对口直升、强弱搭配和九年一贯制办学;积极推进优质高中招生指标分配到区域内薄弱初中和农村初中等多种措施,有效缓解“择校热”和“学区房”等问题,稳妥推进多校划片,采取随机派位方式入学。

  2019年,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教育部会同有关部门持续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支持各地有序扩大城镇学位供给,满足学生入学需求。目前,全国已有96.8%的县通过了国家义务教育发展基本均衡县评估认定。《意见》进一步规范民办义务教育学校招生行为,对报名人数超过招生计划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构建公办民办一视同仁、公平发展、互不享有招生特权的招生入学机制。同时各地实行招生信息“八公开”制度,提出“十项严禁”纪律要求,明确招生入学工作由地市或县级教育行政部门统一组织实施,严禁中小学校与社会培训机构挂钩招生,严禁以考试成绩、证书等作为招生依据,不得以面试、评测等名义选拔学生。

  在改善炒作学区房问题方面,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坚持“房子是用来住的、不是用来炒的”定位,增加保障性租赁住房和共有产权住房供给,防止借学区房等名义炒作房价。针对部分城市学区房价格大幅上涨的情况,及时指导北京、上海、合肥、宁波等市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学区房热问题,将“借学区房等炒作房价”纳入整治重点,严厉打击中介机构以“学区、学区房、学区名额”等为名宣传推广房源,散步房源紧张、房价上涨等虚假信息。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将联合有关部门指导有关城市在制定或调整学区政策时,考虑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要求,完善和落实多校划片招生政策,积极推进教育资源均等化,从源头上解决学区房炒作问题。

【编辑:张一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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